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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评审结果(异议期)的通知

时间:2009年10月14日作者:amao查看次数:6,809 次评论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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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10月14日作者:amao查看次数:10,190 次评论次数:0

转自浙江大学教务处
原文地址:http://innov.zju.edu.cn/r6/r6opn.jsp?1019

 

关于公布200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参赛学校:

  今年,浙江赛区共有56所院校的548个队(具体情况见下表)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经过浙江赛区数学建模专家的认真评阅和对部分参赛队进行现场答辩,经组委会的审定,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200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评审统计表

组别 题型 份数 推荐全国评奖 省一等 省二等 省三等 参赛奖
甲组 A题 248 26 13 37 62 110
B题 154 17 7 23 38 69
乙组 C题 77 8 4 12 19 34
D题 69 8 4 10 17 30
合计 548 59 28 82 136 243

  请各参赛学校认真校对评审结果,包括学校名称、参赛队员(注:今年指导教师姓名统一不署)等。若有误,请务必在2007年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zywei@zju.edu.cn)报赛区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责任自负。
  为了使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下去,浙江赛区组委会设立了异议期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赛区评审结果自公示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0日,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可以提出异议,由浙江赛区组委会负责受理,逾期一概不与受理。
  第二条受理异议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包括竞赛期间教师参与;队员与他人讨论;不公正的评阅等。对于要求将答卷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三条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个人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方式,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赛区组委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给予保密。
  第四条与受理异议有关的学校管理部门,有责任协助赛区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赛区组委会将公布处理结果。

  浙江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异议的具体接待工作,联系方式:浙江大学教务处魏志渊老师(电子邮件:zywei@zju.edu.cn;电话:0571 -88206422;邮编310058)。
  浙江赛区评选200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奖学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校于2007年10月25日前将本校200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zywei@zju.edu.cn)报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只有提交报告的学校才有资格评选优秀组织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组委会

2007.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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