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修订(2008)

时间:2008年09月14日作者:amao查看次数:4,095 次评论次数:0

近日,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修订了竞赛章程。修订后的章程见:http://mcm.edu.cn/NewRule.html。与上一版相比,新章程的主要变动体现在以下几点:

  • “国家教委高教司”改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关于竞赛时间的规定由原来的“竞赛一般在每年9月末的三天内举行”改为“竞赛每年举办一次,一般在某个周末前后的三天内举行”。(这是否意味着竞赛的时间有可能改变?又或者每年不是固定的?)
  • 明确设立“甲、乙组”并限定各组的参赛对象。
  • 题目发布方式明确为“网上下载”。
  • 删除了原章程中关于全国组委会产生及任期的内容。
  • 删除了原章程中关于赛区组委会产生及任期的内容。
  • 取消了原章程中对每个学校参赛队数的限制。
  • 优秀组织工作奖的评价标准中,增加了“评阅工作的质量”等条件。
  • 删除了原章程中关于全国一、二等奖获奖比例的说明。
  • 删除了“竞赛成绩记入学生档案……”等要求。
  • 取消了指导教师不能参加赛区及全国阅卷的限制。
  • 将“异议制度”单列为一个独立的条目,明确异议制度涉及的内容、异议条件、提出异议的手续、处理程序等。
  • 新增“第八条解释与修改”。

本站声明:以上内容仅为本站(shumo.com)为方便大家阅读所做的新旧章程对比,不代表竞赛组委会的意见。如有错误之处,请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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